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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15楼
更新时间:2021-07-09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湘樟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樟树盐化基地,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5°36′45″,北纬28°00′42″,占地面积20000m2。厂区东面为盐化大道,南面隔庐山大道为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西、北面为空地。年产100吨(二期50吨)三氯化硼建设项目在生产车间一期生产线旁边新增年产50吨三氯化硼生产设施及配套新建一套碱液吸收塔,其余公辅及环保设施均依托一期已建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湘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于2014年12月编制完成了《江西湘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三氯化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2月25日以宜环评字[2015]36号文对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
因建设内容发生部分变更(1、成品仓库由厂区西南角调整至厂区西北角氯气仓库西侧;2、生产废水处理方式由原来的自建污水站进行处理变更为委托江西润德化工有限公司外运处置;3、增加管道检修废碱液的产生),江西湘樟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委托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西湘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三氯化硼建设项目非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说明》,并在原宜春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本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一期(50吨/年)于2017年8月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2018年4月,江西湘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湘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吨三氯化硼(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完成了项目一期(50吨/年)验收。
江西湘樟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60982690964834X001V。有效期限: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止。本项目二期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建成开始试生产。
2021年4月江西湘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二期年产50吨三氯化硼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二期实际投资1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8万元,占总投资的15.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产100吨(二期50吨)三氯化硼建设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二期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二期废水主要为废碱液、喷淋废水。废碱液和喷淋废水交由江西润德化工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原料或污水处理使用。
(二)废气
项目二期废气主要为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完全冷凝的三氯化硼气体以及三氯化硼储罐震动产生的三氯化硼气体。废气进入尾气处理罐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真空机组、循环泵、引风机、输送泵等机械设备噪声。
通过优化设备选型,合理规划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的绿化建设等措施,有效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反应炉炉渣、集灰器灰渣、废石英管,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反应炉炉渣、集灰器灰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石英管交由供货商回收利用。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已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网最终排放至工业园雨水管网;已建立满足要求的应急事故池、氯气应急处理池、消防水池。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已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 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按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置了废水、废气排放口,在废水、废气、固废堆放处和噪声产生点已设置相关环保标识牌。
3. 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三氯化硼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气
工艺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颗粒物、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均同时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氯气最大监测浓度均同时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厂界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外排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了年产100吨(二期50吨)三氯化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