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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更新时间:2022-03-04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15号租赁南昌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一栋5层办公楼作为运营场所。占地面积400m2,为新建性质。建设内容包括化学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办公室、储运工程等,项目主要进行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公共场所空气及一次性用品、生活饮用水等微生物检测。

项目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1)主体工程:总占地面积为400m2,总建筑面积为2000m2

(2)辅助及公用工程:办公室、实验室(分为化学实验室和P2级微生物实验室);

(3)环保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和噪声、固废处置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10月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1228日印发了该环评批复(洪环环评﹝202151号)。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1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网上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601200054428352Q001X,有效期至2027年2月21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赣昌评价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水、清洗废水、试剂调配、除盐浓水。

本项目第一次清洗废液和试剂调配水按危废管理;清洗废水(微生物实验室容器清洗前经高温灭菌)、地面拖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入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入赣江;除盐浓水作为清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使用前处理和分析过程使用无机酸、有机溶剂时会产生少量逸散的挥发性气体,主要为硫酸雾、HClNOx和非甲烷总烃。实验室将有机前处理区和无机前处理区设置为全密闭实验间,并分别安装通风橱收集逸散气体,废气合并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实验设备噪声产生强度极低,不属于产噪设备;噪声来源主要为风机。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安装精度、采取减振措施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微生物实验室废物、微生物实验室废试剂瓶、微生物实验室清理废物、微生物实验室分析废液、分析废液、实验室废物、废试剂瓶、清理废物、清洗废液、废活性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占地8m2),定期交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废玻璃器皿、员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制订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项目实验区采用水泥硬化及防渗地板防腐防渗。

2.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的排放口基本符合规范化建设,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废暂存间等已设置标识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生活污水排口的pH值范围6.8~7.3、悬浮物最大日均值88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17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40.0mg/L、氨氮最大日均值10.1mg/L、总磷最大日均值1.80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4.12mg/L,除动植物油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54中三级排放标准,其他参考《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2.废气

废气排气筒出口硫酸雾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0.42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0.73mg/m3,氯化氢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3.18mg/m3,氮氧化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9mg/m3,氨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0.49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72。监测结果表明,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点的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009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4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17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20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0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未检出,监测结果表明,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标准。

3.厂界噪声

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52.2~58.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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