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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进一步挖潜扩容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更新时间:2023-01-12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进一步挖潜扩容工程项目位于九江市柴桑区城门街道赛城湖南侧湖汊内,在熊家凹尾矿库和凤爪沟尾矿库的北侧,熊家凹尾矿库及凤爪沟尾矿库目前均已闭库场地已作为城门山铜尾矿制备绿色建材产品项目建设用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9′43.66286″、N29°41′31.70403″,该项目在现有刘家沟尾矿库范围内(原主副坝高度不变),采用干式堆存法(尾砂来源于城门山铜矿尾矿制备绿色建材产品项目的细尾砂),不新增征地。

刘家沟尾矿库原设计坝顶高程30.0m,总库容1640.6×104m3。刘家沟尾矿库2011年开始投入使用,在2017年进行了挖潜扩容改造工程设计,周边堆积坝坝体采用模袋筑坝,最大堆积坝标高为34.0m,设计新增尾矿库库容265.7×104m3,设计总库容1906.3×104m3,库容利用系数0.99,尾矿起始堆积标高12m,最终堆积标高34m,拦挡主坝坝顶标高30m。扩容后尾矿库等别为三等库

本次进一步挖潜扩容采用干式堆存工艺,新增库容为196.9×104m3,最大坝高为29.0m,总库容为2035.40×104m3,可贮存315.0×104t干堆尾矿。其中一期实际扩容新增库容为37.7×104m3,可贮存60.04×104t干堆尾矿。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1.尾矿库堆积坝筑坝方式由模袋法筑坝改为干式堆存法筑坝,分期分区分轮堆积,共分2期、5区、5轮。其中,一期为第一、第二阶段作业区堆筑至36.0m高程;每轮填筑厚度不超过1.0m

2.堆积坝坝顶高程加高至+39.0m,平均堆积外坡比为15,总库容2035.4×104m3,总坝高29.0m,为三等库

3.增设安全监测设施、坝体排渗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7月,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委托江西汉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进一步挖潜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8月5日以“九环评字〔2022〕62号”文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22年8月正式启动一期第一第二阶段作业区干法堆存,截至2022年12月,干法堆存量为326822t(含干堆实验量)。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实际投资2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3.2万元,占总投资的54.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进一步挖潜扩容工程项目(一期)建设的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选厂产生的尾矿浆通过浓密池浓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江西万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绿色建材产品制备,压滤的水通过管道进入尾矿库;经万铜排入尾矿库的废水水量及水质均不变。

自尾矿库提升的澄清水一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上清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排江泵房排入长江。

(二)废气

由于尾矿库北侧与赛城湖相接,较为开阔,干堆作业展开后,细颗粒尾矿在风力作用下引起扬尘,因此企业在干堆作业面已采用防尘网控制扬尘作业期间作业路面采取洒水车洒水抑尘。

(三)噪声

项目生产运行阶段产生的噪声为库区作业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并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等,使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尽量不在夜间进行大噪声作业。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运行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当地垃圾清运系统处置。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刘家沟尾矿库周边设置5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城门山铜矿根据《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规定,安装了刘家沟尾矿库坝体在线监测系统,该监测系统通过监测坝体表面位移、坝体内部位移、浸润线、库水位、降水量、视频监测共六个项目记录历史、现有的数据,分析未来的走势,提高尾矿库运行管理及应急反应水平,同时与江西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网,实时掌控尾矿库的运行状态,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企业已编制刘家沟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企业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的自行监测。

对服务期满的坡面、尾矿库进行夯实、护坡、设置拦挡坝(墙)、植被恢复(如种树、种草)等。目前暂未到实施生态修复阶段,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尾矿库外排废水排放口中pH值、CODCrSS、氨氮、TP、总氮、石油类、硫化物、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镍、总砷、氟化物、总钴等监测值均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7-2010)表2直接排放限值,总铊监测值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6/1149-2019)标准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刘家沟尾矿库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结果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6限值要求。

3. 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刘家沟尾矿库周边区域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企业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铅、汞、镉、砷年排放量均满足企业申请的排污许可证许可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下水

监测结果表明:刘家沟尾矿库周边地下水中pH值、氟化物、耗氧量、铜、砷、铅、六价铬、镉、氯化物、硫酸盐、锌监测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2、土壤

监测结果表明:刘家沟尾矿库周边土壤中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氟化物均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项目外排废水、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措施,达到了城门山铜矿刘家沟尾矿库进一步挖潜扩容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气候和尾矿库服务实际情况,继续加强生态恢复工作。

2.按照《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加强尾矿以及尾矿库的污染环境防治。

3.根据排污许可证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国家技术指南规定,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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