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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嵩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基酒锅炉技改项目公示说明

更新时间:2023-04-24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嵩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钤东街道昌山北路,地理位置坐标为E114°39″52.16”N27°49′54.4″占地面积2000m2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利用原有锅炉房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对原有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生物质锅炉改为0.5t/h生物质蒸汽发生炉,其余生产工艺均不发生变化。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1.主体工程:生物质蒸汽发生炉。

2.辅助工程:生物质仓库。

3.公用工程:综合楼、供电系统、供水系统。

4.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1套水膜+布袋除尘+20m高排气筒);噪声防治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嵩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委托江西九众协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嵩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年产300吨基酒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13日下达了《关于江西嵩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基酒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环审字[2022]11号)。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8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

江西嵩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0月17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0521705667999Y001U,有效期限至2027年11月16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万元,占总投资的2.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产300吨基酒锅炉技改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锅炉改造不新增生产用水,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蒸汽发生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水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20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区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通过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设备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合理布局生产车间,进行适当的减振和降噪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房内安装隔声门窗,加强厂区绿化等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除尘器除尘灰、循环池沉淀渣和炉渣,均作为肥料。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境突发风险应急预案,风险应急预案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2.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按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口已设置了相关环保标识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生物质蒸汽发生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最大平均检测浓度分别为37.9mg/m317mg/m3113mg/m30.000951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0.0414kg/h0.0185kg/h0.1231kg/h0.0000010kg/h,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和林格曼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检出浓度最大检测浓度分别为0.29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

厂界东、南、西、北昼间监测值为44.0~55.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外排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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