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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富临热能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23-05-26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桐源乡周渡贮木场,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4′28.198″,北纬28°5′13.640″。

规模:本项目年供蒸气量210000 吨。

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技改主要为新增145蒸吨燃煤锅炉,项目原有220蒸吨锅炉作为非正常工况备用锅炉(暂时停用),并拆除厂区内已停用的老旧环保设备,新建配套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主要有布袋除尘器、脱硫塔、SNCR烟气脱硝设施等。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属于技改性质。

抚州富临热能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于202110月委托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抚州市临川生态环境局以“临环审字[2021]31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本项目于202111月开工建设,202210月建成投入生产。

公司于2022721日取得了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1000576135485M001C,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2812日至2027811日止。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5%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抚州富临热能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相关措施,项目原有220蒸吨锅炉暂时停用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待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后再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环评及批复要求: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SNCR脱硝+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膜麻石+脱硫塔处理后通过60m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通过60m排气筒排放。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比原环评情况,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制软水废水、脱硫废水)。

制软水废水用于抑尘,脱硫废水经原有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原有隔油池+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灌溉周围农田林地。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锅炉燃料为低硫煤,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新建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通过60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产生的的噪声。采取隔离、绿化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煤渣、脱硫渣、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煤渣、脱硫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包装袋综合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使用期满后委托原材料厂家更换和回收(1/年)。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配备了一定的消防应急救援设施。

2.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及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气、废水排放口基本符合规范化建设;废气、废水排放口、主要噪声排放源、固废暂存间均已设置了环保标识牌;项目依托原有颗粒物、SO2 NOx的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监督部门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公司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0426~2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根据《抚州富临热能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回用水出口pH、悬浮物、色度、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废水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408-2021)表1中旱作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排放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锅炉烟气中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烟气黑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外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满足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达到了抚州富临热能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切实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健全治理设施台账,做好环评和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及正常运行。

2、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按照相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按时上报数据。

3、加强脱硫废水循环池的防腐防渗措施。

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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