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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15楼
更新时间:2023-09-11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九二基地)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4′14.2″,北纬25°16′54.87″。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位于会昌县筠门岭镇境内。项目属于新建性质,项目分期建设,本期即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台13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18MW高温超高压抽汽背压式汽轮机,1台20MW空冷发电机,配套主厂房(含汽机间、煤仓间、锅炉间)、预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脱硫装置及烟气脱硝系统、消石灰仓、干煤棚、转运站、碎煤机室、输煤栈桥、灰库、渣仓、水处理区、罐区及石灰石仓、空压站等。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供热203×104GJ,年发电量13580.7×104kwh,年供电量10755.9×104kwh。备用锅炉二期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编制完成《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会昌县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9月2日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会昌县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0]142号)。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开始调试运行,并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7月7日~7月8日对项目开展现场验收监测。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6日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430314636175Y001P),有效期至2028年6月5日。
(三)投资情况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会昌县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实际投资239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22万元,占总投资的1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会昌县热电联产项目(一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相关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化水站废水(包含超滤反冲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和混床再生酸碱废水)、锅炉定排水、含煤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汽轮机冷油系统脱水含油废水及生活废水等,间断性排水包含初期雨水、锅炉酸洗废水等。
化水站产生的超滤反冲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和混床再生酸碱废水。其中超滤反渗透浓水和超滤反冲洗废水,回用于脱硝用水、煤场喷淋等,不外排;混床再生酸碱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处理后通过九二盐业废水排放口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锅炉定排水经回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煤场喷淋和栈桥冲洗等,不外排。
冷却系统排废水主机冷却产生的废水,进入回用水池全部回用,不外排。
含煤废水为栈桥冲洗、灰库调湿灰及地面冲洗、渣仓地面冲洗时产生的废水,经煤水回收池(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栈桥冲洗,不外排。
锅炉酸洗废水是对锅炉和高压汽水管道进行定期酸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委外处理。
油泵棚隔油池对防火堤内含油雨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通过九二盐业废水排放口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九二盐业公司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初期雨水经专用管道进入项目新建2400m3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九二盐业废水排放口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锅炉烟气和粉尘(煤仓间转运站粉尘、破碎粉尘、干灰库粉尘、石灰石及消石灰粉仓粉尘、渣库粉尘)等。无组织废气包括氨水、盐酸和柴油储罐大小呼吸排放,干煤棚、输煤系统无组织粉尘和运载车辆尾气等。
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炉内喷钙+SNCR烟气脱硝系统+预静电除尘+脱硫除尘一体化系统(含半干法脱硫和覆膜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座8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原煤仓间转运站设置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35m高(DA002、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碎煤室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5)排气筒排放。2座钢制灰库分别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6、DA007)排气筒排放。渣仓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8)排气筒排放。石灰仓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9)排气筒排放。消石灰仓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DA010)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建设全封闭式干煤棚和输煤廊道,卸料点设喷水防尘系统。干煤棚与输煤栈桥相连接,带式输送机落料点、煤仓间煤斗上口设置除尘器。带式输送机头(尾)落料点设水雾喷头,尾部落点落差较大处设缓冲锁气器,减少煤流对带式输送机的冲击及煤尘飞扬。控制运输车装载量,装载高度不超过车厢高度,并加盖篷布、控制车速;运输飞灰及脱硫灰均采用水泥罐车,湿灰运输保持一定湿度;车厢底部加防漏衬垫,厂内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氨水、盐酸和柴油等装裝卸时,储罐与槽罐车设置平衡管,储罐设置呼吸阀、液封等,减少大、小呼吸废气排放。同时项目通过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热电联产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汽轮发电机组、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转动机械及烟道气体流动噪声,锅炉对空排汽、安全排汽噪声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成套供应的设备附带消声、隔声设施,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罩,管道采用弹性连接,并在管道中加设孔板等工程措施,在机房及厂区内外种树等综合措施防治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锅炉灰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废气处理产生)应为一般工业固废,暂按危废管理;废RO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含煤废水污泥掺入炉中焚烧。废机油、废保温材料、废冷却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项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罐区设置围堰,油罐区、碱液罐区、盐酸罐区、中和池、隔油池重点污染防治区地面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耐酸砖+外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汽轮机冷却油设置了20m3事故油箱。厂区柴油罐区、酸碱罐区设置了围堰,氨水罐区设置了液位、温度检测及连锁控制和视屏监控装置、有毒气体检测器并配套有报警装置和喷淋装置,同时在管道上设置有截断阀,并且每月进行校验,以确保正常运行。盐酸罐区设置了截流沟和事故收集池;油罐区设置水消防系统、泡沫消防设施和火灾防护系统,同时在可能产生泄漏油品的地方设置携带式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系统。项目建设总容积为2400m3初期雨水池,依托九二盐业3500m3事故池。项目建设350m3消防水池及设置28m3消防水箱。
2. 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项目废气排放口建设较规范;废气排放口、主要噪声排放源、固废暂存间均已设置了环保标识牌。
3. 在线监测装置
锅炉烟气总排口安装有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监测指标为颗粒物、SO2、NOx、烟温、含氧量、流速,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并已经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锅炉空预器出口处安装了1套NOx分析仪和1套氨逃逸监测分析仪,用于监控出口NOx浓度和氨逃逸浓度。
4. 卫生防护距离
热电联产项目以干煤棚、柴油、氨水、盐酸储罐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以及无食品、医药、电子等环境敏感企业。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转运站废气处理系统出口(DA002、DA003、DA004)、破煤室废气处理系统出口(DA005)、灰库废气处理系统出口(DA006、DA007)、渣库废气处理系统出口(DA008)、石灰仓废气处理系统出口(DA009)及消石灰仓废气处理系统出口(DA010)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处理系统出口DA00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氨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2001-2018中氨逃逸浓度小时均值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浓度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柴油罐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酸碱罐区无组织排放氯化氢浓度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九二盐业污水处理站排放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均满足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进水水质标准;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挥发酚、硫化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公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满足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及排污许可证许可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工程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白埠村屋背、双氧水厂区地下水监测井、大木梓山口pH、氨氮、耗氧量、硫化物、砷、汞、铅、铬(六价)、镉、氟化物、总硬度监测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石油烃满足参考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规定的限值要求。工程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外排废气、废水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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