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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电解水制氢实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24-09-06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电解水制氢实验项目位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东经115°46′53.690″,北纬29°06′17.216″)。本项目选择“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在充满氢氧化钾的电解槽中通入直流电,水分子在电极上发生电化学反应,在阴极析出氢气,阳极析出氧气,年实验次数300次,单次实验时间8h,年实验时间2400h,实验产品为氢气259200m3/a(折合23.14t/a),氧气129600m3/a(折合185.14t/a)。本次实验生产的氢气和氧气直接排空,不投入使用。本次实验时间为3年,3年后拆除电解水制氢装置,厂房等设施不拆除。

项目主体工程电解水制氢装置位于泵站附近,占地面积300m2(电解装置占地50m2),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污水环保设施依托现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于20244月委托江西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电解水制氢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5月取得了九江市永修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九永环审〔202415号。项目于20246月开始建设,20247月建设完成,20248月投入调试。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60425352070045Y001P,有效期限至2029年4月22日。

2024年8月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于2024年8月13日-14日完成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采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电解水制氢实验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清下水、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悬浮物、全盐量,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纯水制备清净下水、设备清洗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为电解制氢实验项目,主要测试氢气纯度,产生的氢气和氧气不进入使用,直接放空。故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排空废气,成分为氢气和氧气。排空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后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回流泵、尾洗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并经过厂界距离衰减减少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检修废物),危险废物(废镉膜、废滤芯、废滤渣)。

危险废物(废镉膜、废滤芯、废滤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检修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备案。

2. 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按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置了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和危险废物仓库设置了相关环保标识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放口的pH值、悬浮物、全盐量浓度监测值均满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6/852-2015)表1中高效集约发展区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2. 厂界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外排废水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了电解水制氢实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生产管理,健全治理设施台账,做好环评和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及正常运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有关资料。

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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