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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替代燃料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25-06-24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替代燃料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上田黄岗(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1′37.206″,北纬26°48′58.324″,本次技改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1条2500t/d熟料带窑外分解炉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对燃料投加系统进行改造,购置抓斗、喂料、给料、输送等生产设备,以满足对一般固体废物的利用,本次技改主要新增上料和输送喂料的添加替代燃料相关生产设备及消防、监控设施,其他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期即一期处理一般固废规模161.29t/d,主要处理 RDF、废旧纺织品、炭黑。环评中提到的协同处置污泥、生物质等未尚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现有1条2500t/d熟料带窑外分解炉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均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5年1月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委托赣州市菁林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替代燃料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02月08日以“泰环督字[2025]4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24年9月开始建设,2025年2月竣工投入使用。公司已变更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08261622711022001P,有效期限至2030年06月10日止。

公司于20254月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在开展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协助编制完成了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替代燃料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3.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替代燃料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处理一般固废规模161.29t/d)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水泥窑窑尾烟气,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后通过一根90m排气筒(DA016)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员工在现有项目内部进行调配,车辆清洗依托现有车辆冲洗平台,车辆清洗废水循环使用,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屏蔽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袋、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废油桶。本项目员工在南方水泥厂内部调配,不新增员工人数,不产生新的生活垃圾。

废包装袋收集后入水泥窑系统焚烧处置;沉淀池沉渣作为生料,返回水泥生产线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

公司已制订了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们备案。

2、在线监测

本项目废气在线监测系统依托现有工程,DA016排气筒已安装一套 CEMS,在线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窑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监测值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要求;氟化氢、氯化氢、总烃,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监测值均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不存在其中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整改意见及后续要求

1、加强生产管理,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台账,做好环评和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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