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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樟树-新干-峡江段等3条支线项目(遂川-万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25-07-28

2025年7月20日,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根据《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樟树-新干-峡江段等3条支线项目(遂川-万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查看了现场工程生态恢复措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详细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樟树-新干-峡江段等3条支线项目(遂川-万安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是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的重要分项工程之一,遂川-万安段支线对吉安市的万安县进行供气。工程管道干线起始于遂川分输站(不在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终止于万安门站(仅包括收球筒区),线路全长约18.55km,管径为DN200,其中遂川分输站-1#五丰阀室11.5km,1#五丰阀室-万安门站7.05km;管线设计压力遂川分输站-1#五丰阀室为6.3MPa,1#五丰阀室-万安门站为4.0MPa。管线途径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碧洲镇、雩田镇和万安县罗塘乡、五丰镇。项目新建五丰阀室1座、万安门站收球筒区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生态恢复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省天然气(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樟树-新干-峡江段等3条支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10月16日下达了关于《关于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樟树-新干-峡江段等3条支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赣环评字[2017]64号)的批复。江西省天然气(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在南昌县行政审批局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

项目“井开区-吉水-永丰段”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完成建设,2023年11月调试生产,2024年4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永丰-乐安段”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调试生产,2024年6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樟树-新干-峡江段”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开始调试生产,2024年6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遂川-万安段支线项目于2019年5月开始施工,2024年12月完成建设并调试生产。

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赣安公司于2025.07.03~2025.07.05对本项目进行验收调查/监测。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260.42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858万元,占总投资的13.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遂川-万安支线主体工程配套的污染防护设施和生态恢复及保护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油气管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四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水环境:地表水体附近施工时注意了对水体的保护,未有溢油及向水体乱倒施工垃圾的现象发生;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作为施工人员的休息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均依托周边农户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期间施工废水采取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除尘,不外排。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就近选择排入附近农灌渠,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进出场地、卸载物料及施工过程等造成的扬尘。施工期制定了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作业面及时洒水,及时清运开挖泥土,对易起尘物料加盖篷布,配备了专人清扫场地和施工道路。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道路适量洒水,有效抑制扬尘。

3.声环境: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装置,设立隔声罩和加强了施工期声源设备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减轻施工期作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顶管穿越时产生的顶管土、定向钻穿越产生的泥浆和生活垃圾,其中顶管土用于管线覆土回填,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泥浆干化后用于施工现场回填。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过程尽量减少了占用农田、林地,涉及基本农田施工过程中耕作层表土单独堆放,施工结束后耕作层作为表土回填。穿遂川江采用定向钻穿越方式,施工泥浆得到妥善处置,对水源、水生生物影响较小。管线注意保护沿线植物资源,施工临时占地已进行了复绿、覆土复耕、功能恢复,现场无施工遗迹残留,未导致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生态保护:加强对巡检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巡检工作人员对管道巡检时注重保护沿途生态环境。

2.废水:运行期项目不产生废水。

3.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清管废气。清管废气依托万安门站放空立管高空排放。

4.噪声:项目运行期噪声污染主要为门站清管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管理等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管收球作业废渣,清管收球作业废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清管凝液目前未产生,产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根据实际情况管线沿途设置了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警示牌、警示桩、警示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管线阀室和万安门站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控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调查期间,管线阀室和万安门站放空立管外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管线遂川江穿越点下游地表水中悬浮物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水田作物标准,其他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工程沿线生态补偿、生态修复等措施均已落实,生态恢复效果良好,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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