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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樟树石油分公司阁山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更新时间:2019-12-20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阁山加油站位于樟树市阁山镇葛云路旁(坐标为东经115°3510.61″,北纬27°5807.71″),占地面积2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0平方米,属于新建项目。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销售,年销售0#柴油750吨、92#汽油350吨。加油站南面、西面、东面均为荒地;项目北侧为葛云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柴油和汽油储罐区,加油区以及营业房、附属房和废水隔油沉淀池等环保工程。储罐区位于项目西侧,加油区位于场地中部,营业房位于项目南侧。项目生活区域位于营业房内,与加油区相邻,与储罐保持一定距离。其中0#柴油储罐为1个,容积30m392#汽油储罐 1 个,容积 30m3。参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GB 5056-2012)中相关规定,项目为三级加油站,加油机2台,4枪。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投入试运营,属于未批先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樟树石油分公司于 20144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樟树石油分公司阁山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4611 日以宜环评字[2014]154 号对该项目补办的环评做了批复。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7.59%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樟树石油分公司阁山加油站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环评批复中建设汽油、柴油罐均为单层卧式罐,自2019年起全部改为双层罐;环评批复中建设1个容积为35 m393#汽油储油罐,实际建设为一个容积为30m392#汽油储油罐;环评批复中建设1个容积为35 m30#柴油储油罐,实际建设为1个容积为30m30#柴油储油罐;环评批复中加油枪为8把,实际建有4把;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泄洪渠,实际建成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农灌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

其他与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地面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农灌渠;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

  2.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油料卸车等逸散出的油气。项目安装了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有效地防止油气逸散进入大气环境。

  3. 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污染主要是储油罐的泄漏产生的油水。处理措施为地下双层罐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清理汽油和柴油储罐,防范泄漏。

  4.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加油泵及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使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减振、出入区域来往的机动车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 固体废物

    该项目站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职工和进出加油站车辆及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储罐废渣及隔油沉淀池隔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储罐废渣及隔油沉淀池隔渣属于危险废物,交由上高县永建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制订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的排放口基本符合规范化建设,各污染物排放口已设置标识牌。

3、卫生防护距离

该项目油罐区及加油区5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符合该项目环评批复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冲洗废水排放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浓度监测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2、废气

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

地下水中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铅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 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

  1. 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中COD、氨氮排放量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地下水所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樟树石油分公司阁山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加油站安全环保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2、加强职工应急处理事故的学习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事故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油气回收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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