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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15楼
更新时间:2020-01-14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金佳谷物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油厂位于樟树市药都北大道44号,中心坐标为:E115°33′42″,N28°04′35″,总占地21000m2,项目总建筑面积23425m2,北面为药都北大道,西邻铁路货运线,东面为印刷厂,南面为居民楼。江西金佳谷物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油厂于2009年建成了日加工60吨米糠精炼生产线项目,2011年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又建设了年产7200吨一级稻米油加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随着食用油市场生产工艺及设备的进步与更新,企业对“年产7200吨一级稻米油加工项目”原拟配备的生产设备、拟采取的生产工艺等均进行了优化调整,对日加工60吨米糠油精炼生产线进行了改造,最终形成精制糠油(四级油)5000吨/年,一级稻米油6000吨/年的生产规模。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膨化车间、浸出车间、精炼车间、冬化车间、一级油车间、小包装车间;
(2) 储运工程:3栋仓库、油脂储备库、油脂库(油罐存储国家储备油);
(3) 辅助及公用工程:办公大楼、小办公楼、化验室、锅炉房、配电房、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
(4) 环保工程:化粪池和噪声、固废处置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金佳谷物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油厂于2009年建成了日加工60吨米糠精炼生产线建设项目,委托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于2009年4月编制完成了《江西金佳谷物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油厂日加工60吨米糠精炼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年4月28日原樟树市环境保护局以樟环发[2009]48号文对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
2011年公司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又建设了年产7200吨一级稻米油加工项目,委托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于2011年11月编制完成了《江西金佳谷物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油厂年产7200吨一级稻米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11月15日原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以宜环评字[2011]453号文对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随着食用油市场生产工艺及设备的进步与更新,企业对“年产7200吨一级稻米油加工项目”原拟配备的生产设备、拟采取的生产工艺等均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对日加工60吨米糠油精炼生产线进行了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公司委托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上述两已批复环评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于2016年12月编制完成《江西金佳谷物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油厂日加工60吨米糠精炼生产线、年产7200吨一级稻米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6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0.825%。项目实际总投资6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占总投资的0.49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日加工60吨米糠精炼生产线、年产7200吨一级稻米油加工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企业对四级油、一级油的生产线设备均进行了优化改造,取消了四级油的前处理工艺和浸出工艺,减少从米糠到毛油的生产工艺,直接外购毛油,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
2、将原有1台10t/h燃谷壳蒸汽锅炉淘汰,更换为1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将原有1台YLL-2300A燃生物质颗粒导热油炉淘汰,更换为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车间冲洗废水、冷却废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外排,冷却废水为清净下水,主要污染物为废热,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车间冲洗废水一起排入樟树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赣江。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锅炉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锅炉烟气均由8米高烟囱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类、风机、离心机及其他生产设备,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色素、废白土、油脚、蜡糊、脂肪酸、固体脂和生活垃圾等。色素、废白土、油脚、蜡糊、脂肪酸、固体脂经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制订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了雨污分流措施,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2.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的排放口基本符合规范化建设,各污染物排放口未设置标识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口pH值、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动植物油类、磷酸盐浓度监测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
锅炉、导热油炉烟气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均满足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了日加工60吨米糠精炼生产线、年产7200吨一级稻米油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要求,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设置及章节内容。
2、加强生产管理,健全治理设施台账,做好环评和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及正常运行。
3、按照规范化要求设置各污染物排放口标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