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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运缘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旅游铸铜工艺品摆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更新时间:2020-03-03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运缘达实业有限公司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光大道以北、虎跃路以西,项目西面是新余物流运转中心,其余三面都是空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5′48″,北纬28°26′15″。项目占地面积约1159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为2655平方米,一期投资为3382.21万元,二期投资为360万元。

项目一期以黄铜锭、紫铜锭、莫莱砂(粉)、蜡料、石膏粉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制模(制模雕模、制蜡模、制模壳、脱蜡)、铜熔化、浇铸、打磨修饰精加工等主要生产工序,形成年产5万件旅游铸铜工艺品摆件的生产规摸。

项目二期在2#厂房2层新建打磨抛光车间、上古色车间、鎏金车间、描绘车间和包装车间,配套水槽、工作台等生产设备,以铸造铜像、抛光剂、酒精、金粉、硝酸铜、硝酸铁、虫胶片、丙烯颜料、光亮漆、发黑剂、咖啡色漆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喷砂、抛光、水洗、鎏金(或上古色)、描绘、包装等工序建设旅游铸铜工艺品摆件的后期处理加工生产线,形成年产5万件旅游铸铜工艺品摆件后期处理加工生产规模。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2#厂房(3F);

辅助及公用工程:1#楼(4F一楼为仓库,其余为办公、生活层)、门卫值班室、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

环保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废气处理设施(过滤网箱、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UV光氧净化器+15m排气筒、油烟净化器)和噪声、固废处置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运缘达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南京普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10月编制完成了《江西运缘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旅游铸铜工艺品摆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1017日原新余市环境保护局以余环高字[2017]91号文对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

为完善、补齐生产线,将工艺品抛光、上色、描绘等后期处理纳入项目范围,江西运缘达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12月委托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西运缘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旅游铸铜工艺品摆件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原新余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326日以余环高字[2018]20对本项目的二期环评做了批复。

本项目于201710月动工兴建,于20185月开始运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同时投入试运行,目前环保设施运转基本正常。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投资为3382.21万元,二期投资为360万元,实际总投资3742.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7万元,占总投资的3.1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产5万件旅游铸铜工艺品摆件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二期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1)烘烤喷漆和鎏金废气采用水帘柜+活性炭吸附器+15米排气筒排放,二期实际情况是采用水性漆,取消烘烤工序,喷漆和鎏金废气采用集气罩+uv光氧净化器+15米排气筒排放。2)打磨抛光等以无组织废气形式排放,二期实际情况是抛光废气经过滤网箱收集后与打磨废气一并汇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清洗废水、冷却水、抛光和喷涂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并流入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也流入化粪池,最终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抛光和喷涂用水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浇铸烟尘、注蜡脱蜡废气、打磨喷砂废气、抛光废气、鎏金废气、喷漆废气、食堂油烟。

熔化和浇铸时会产生一定的金属烟尘,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处理已铸造成型铜像表面的粗糙毛刺采用喷砂机组喷砂,喷砂机组配套除尘组件;打磨机打磨铜像废气通过集气罩与喷砂尾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抛光时会产生毛毡粉尘废气,废气经过滤网箱后再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固态蜡经化蜡筒液化、液蜡倒入模具固化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铜像在焙烤脱蜡时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上古色时使用发黑剂和咖啡色漆时产生喷漆废气,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鎏金工序采用酒精配制的金粉,人工喷刷在铜像表面,涂抹过程中酒精会挥发产生鎏金废气,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门设置油烟通道至屋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中频炉、焙烤炉、行车、叉车、真空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蜡、废边角料、废石膏粉、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旧水洗抹布、废旧容器、漆渣、抛光和喷涂水洗废液和生活垃圾等。

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石膏粉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废蜡回收利用;废旧容器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抛光和喷涂水洗废液因含有硝酸、硫酸、铜铁离子和硝酸铜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池中,不外排;废旧水洗抹布、漆渣也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制订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了雨污分流措施,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2.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的排放口基本符合规范化建设,各污染物排放口已设置标识牌。

3.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环评批复要求设置了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敏感点与环评阶段一致,无新增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口pH值、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动植物油类、总磷浓度监测值均满足新余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熔化浇铸烟尘、抛光废气、打磨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表11级浇注等工序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喷漆废气、鎏金废气经UV光氧净化器处理后VOCs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12/524-2014)表2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注蜡废气、脱蜡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12/524-2014)表5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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