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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江浪精铸有限公司铸造工艺及环保节能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更新时间:2021-01-15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江西省江浪精铸有限公司铸造工艺及环保节能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分宜县城西工业园(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4°38′24″、北纬27°48′10″。项目淘汰现有1个小型燃煤锅炉、2台老式电炉,增加2台电加热蒸汽发生器,2台快速中频炉。使用氯化铝代替氯化铵作为硬化工序的原料,减少一次抹浆和淋砂的工序并减少原料的使用。隧道焙烧炉燃料用生物质代替燃煤。同时增加元素分析仪,脉冲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及排气筒等设施。原有工程年产1500t/a钢铸件,通过使用新设备及新工艺产量增至3000t/a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省江浪精铸有限公司铸造工艺及环保节能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于201612月委托江西省奕博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分宜县环境保护局以分环字[2016]196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项目于201510月开工建设,201803月建成投入生产。202005月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20200624日取得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hb360500600000136L001U)。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7.3%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铸造工艺及环保节能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①环评要求:熔铸废气与燃烧废气一并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内径0.5m,高15m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熔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燃烧废气一并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环评批复要求:炉渣、熔铸废渣、废砂、钢屑及布袋除尘设备收集后外售。

实际建设:部分废砂、钢屑(废屑)回用于生产,炉渣、熔铸废渣、不可回用的废砂及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用水为冷却用水、蒸汽用水、溶解氯化铝用水及浆料配比用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水;蒸汽发生器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氯化铝溶液及浆料中的水分,均在烘干焙烧过程中以水蒸气形式损耗,无废水产生。

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分宜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水北河,最终汇入袁河。

  1. 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烘干过程产生的燃烧废气,熔化及浇铸过程产生的熔铸废气,熔蜡过程产生的熔蜡废气,清砂、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等。

    项目燃料为成型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熔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燃烧废气一并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熔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清砂、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定时洒水等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切割机、空压机、焙烧机等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炉渣,熔铸废渣,废砂,钢屑(废屑),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废蜡和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炉渣、熔铸废渣、废砂、钢屑(废屑)及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体废物,部分废砂、钢屑(废屑)回用于生产,炉渣、熔铸废渣、不可回用的废砂及布袋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蜡及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1.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的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和噪声监控点基本符合规范化建设,各污染物排放口已设置标识牌。

3.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熔铸车间外延100m和压蜡车间外延50m。经现场勘查,周边敏感点与环评阶段一致,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202012月编制的《江西省江浪精铸有限公司铸造工艺及环保节能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排放口中pH、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酸盐、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均满足分宜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有组织废气中溶蜡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生物质炉废气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級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抛丸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处理效率分别为79.9%98.8%

4)昼间厂界噪声、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了铸造工艺及环保节能设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切实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健全治理设施台账,做好环评和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及正常运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3、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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