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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00吨催化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21-06-09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内建设年产300吨催化剂项目厂房位于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厂区东北边,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北纬:27°52'20.48" 东经:115°28'17.80"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6个项目,包括:(1)年产2万吨2,4-二氯苯氧乙酸系列产品项目;(2)年产140001,1,2,3-四氯丙烯项目;(3)焦油减量化处理暨1,1,2,3-四氯丙烯废水提高可生化性处理项目;(41200t/a2,4-二氯苯氧乙酸钠、1200t/a2--4-氯苯氧乙酸暨500t/a2,4-二氯苯氧丁酸项目;(52,4-D废水资源综合利用(1200t/a羟基乙酸丁酯)项目;6)年产2万吨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现有的6个项目均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以氯化铁、钼酸铵、偏钒酸铵、磷酸、硅溶胶、氢氧化钠、尿素等为主要原料,经投料、溶解、煮浆、冷凝、过滤、储浆、干燥、焙烧、包装等工序制得产品IPN催化剂建设规模为年产300IPN催化剂。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420m2的催化剂车间和1栋160m2DCS控制室以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其他仓储及公辅工程主要依托现有项目工程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1.主体工程(新建):催化剂车间、DCS控制室

2.贮运工程(依托):原料储存区罐区

3.辅助及公用工程(依托):循环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供气系统、供热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

4.环保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三级碱洗塔+尿素洗涤塔、布袋除尘),新建工艺废水蒸发浓缩预处理设施,并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A/O+二沉池+氧化池+终沉池工艺、依托原有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和噪声、固废处置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章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8月编制完成了《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00吨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1月3日,吉安市生态环境局以吉市环评字[2020]1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1222日取得吉安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0824060765267T001P),2020年7月30日完成了变更(增加本项目内容),2020年排污许可证到期后于2020年12月7日办理了延续。证书有效期限202012月22日至202512月21日止。

项目开工时间:2019年11月。

项目竣工/调试运行时间:2020年5月。

该项目从立项至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27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2.5万元,占总投资的7.39%。项目实际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0万元,占总投资的8.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建设年产300吨催化剂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批复中扩建后废水处理利用现有废水处理工艺和设备,实际建设其中工艺废水经过蒸发浓缩预处理后与项目其他废水一起依托厂内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2、环评批复中包装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20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中包装废气与冷凝、干燥、焙烧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三级碱洗塔+尿素洗涤塔处理后,通过高于20米高排气筒外排。

此外,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工艺废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等。

其中工艺废水经过蒸发浓缩预处理后与项目其他废水一起依托厂内现有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A/O+二级沉淀池+氧化池+终沉池”工艺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进入盐化工业城污水管网,进入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最终排放到赣江。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和冷凝、干燥、焙烧、包装废气。

其中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高于20米高排气筒外排;冷凝、干燥、焙烧、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三级碱洗塔+尿素洗涤塔处理后,通过高于20米高排气筒外排。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设备密闭及管理、加强车间通风、加强清扫、绿化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泵类、风机和压缩机等设备噪声。设备主要位于封闭的车间内。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过滤残渣、废水浓缩渣、布袋除尘粉尘和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库在其周边设置了围堰,围堰内设置集水沟,地面按要求采用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

(五)地下水、土壤

在生产车间、原料成品仓库、罐区、危险废物仓库废水池、应急池均采取了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设置有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加强了环境风险事故的预防措施,制订了风险应急预案(已更新),并在吉安市新干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并组织了应急演练;认真落实了雨污分流措施,建设了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及转换雨水管网切换阀,将初期雨水排至初期雨水池,通过厂区污水处理进行处理

选用合格的储罐,在储罐区做地面防渗,并在周围设置围堰,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把泄漏的物料泵入备用储罐,避免直排外环境。

2. 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及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的废气、水、雨水和噪声等排放口基本符合规范化建设,各污染物排放口已设置标识牌。废水排放口按环保要求安装了pH值、流量、CODCr、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数据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

3.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车间废水排口总钼监测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1中限值要求,总钒监测浓度满足《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表2中限值要求;车间废水预处理总钼的处理效率为93.8%,总钒的处理效率为99.3%。

废水总排口中pH值、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总铁全盐量监测值均满足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投料废气颗粒物、钼及其化合物、钒及其化合物监测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3中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5.3%,钼及其化合物处理效率>99.9%,钒及其化合物处理效率>99.9%。

冷凝、干燥、焙烧、包装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氨、钼及其化合物、钒及其化合物监测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3中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2.1%,氮氧化物处理效率为63.9%,氯化氢处理效率为57.2%,氨处理效率为40.3%,钼及其化合物处理效率>99.9%,钒及其化合物处理效率>99.9%。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钼及其化合物、钒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5中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企业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的化学需氧量、氨的排放量均满足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下水

催化剂车间旁地下水监测井和厂区下游地下水监测井中钒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其他地下水中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周边地下水水质、外排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了建设年产300吨催化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验收报告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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