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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一期(液碱管道、污水管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22-01-26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位于九江市濂溪区姑塘化纤工业园区,输送管道起点为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东侧围墙外,依托园区管架铺设,由园区需使用相关物料的企业自行引入厂区。

目前由于部分供给企业的暂未入住,之前计划建设5根输送管道(2根液碱管道、1根盐酸管道、1根污水管道、1根蒸汽管道)中的3根输送管道暂未建设,工程一期仅建设2根输送管道(1根液碱管道、1根污水管道),液碱管道终点为赛得利(中国)东北侧围墙外,污水管道终点为濂溪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北侧围墙外。

本项目一期DN200污水管道为碳钢管道,总长2100m,始于九宏污水处理站,终止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中约1900m位于园区的管廊内DN250烧碱管道为S304不锈钢管道,外有电伴热和保温防水层等,总长约2000m,始于九宏罐区,终止于赛得利(中国)烧碱罐区,其中约1500m位于园区的管廊内。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委托江西虹彩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九江市濂溪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0月12日下达了关于《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九濂环审[2021]34号)。

工程一期2021年10月开始建设,2021年11月完成新管道铺设并开始运行。

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获取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04020564157668001R),并于2021年2月22日和2021年7月5日完成了变更。证书有效期限自2021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

2021年11月,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任务。

(三)投资情况

工程一期实际总投资8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输送管道一期(液碱管道、污水管道)项目及其沿线配套的生态及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

1、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充分依托现有园区管廊和厂区现有用地,不另行征用土地,不修施工便道。施工过程中仅九宏公司界区500m的管廊建设涉及少量的土石方开挖,施工弃土等可就地平衡,水土流失甚微;施工材料主要在企业指定的闲置空地进行堆放,临时放置对沿路绿化带的破坏很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管道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依托厂区已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根据调查,本项目施工场地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管道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以及防腐涂漆挥发的有机废气。由于本项目工程量小,施工工期短,废气污染物的产生量较小,且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通过大气扩散作用,施工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焊接过程产生的废焊料、涂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油漆桶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其中废焊料交由工业废物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漆和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九宏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营运期不会产生除水泵噪声以外的污染,水泵运行过程无生态环境影响。已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安装隔声罩、绿化降噪等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管道铺设范围内已设置标志牌。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九江市濂溪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按要求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和应急装备,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地表水环境中鄱阳湖、长江、雨霖港和谷山湖中地表水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 III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枫树曹PM10、总悬浮颗粒物的24小时均值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枫树曹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验收报告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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