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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15楼
更新时间:2022-05-16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废弃石灰石综合资源利用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上田黄岗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范围内(中心地理位置E114°52′0.40714″,N26°48′55.63100″),新建一条年产1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项目主要包括破碎车间、渣土堆棚、制砂楼、电气室。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1.主体工程:新建破碎车间、制砂楼;
2.贮运工程:新建渣土堆棚,圆库储存、成品储存车间、发运车间依托原有工程;
3.辅助及公用工程:新建电气室和空压机站,给水、供电依托原有设备;
4.环保工程: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二级生化处理装置、新增废气处理设施(10套布袋除尘设施)、新建一般固体废物渣土堆棚设施及相应的噪声处置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委托赣州市辉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废弃石灰石综合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4月26日下达了《关于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废弃石灰石综合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泰环督字[2020]12号)。
本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建成开始试生产。
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7日以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的排污单位名称在网上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4208006676793141002W,有效期限至2027年1月6日止。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0万元,占总投资的4.4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废弃石灰石综合资源利用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用水、抑尘洒水用水和生活污水。喷淋用水直接进入产品不外排,抑尘洒水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原料运输、下料、破碎、筛分、散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渣土堆棚粉尘。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经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渣土堆棚粉尘经喷雾除尘系统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破碎、筛分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治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棒状筛下的渣土和员工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棒状筛下的渣土暂存于渣土堆棚,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按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置了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口已设置了相关环保标识牌。
2. 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将生产车间边界卫生防护距离定位50m,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敏感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
生活废水外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 废气
有组织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点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厂界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了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废弃石灰石综合资源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