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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建设10000ta2,4-D异辛酯生产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22-12-27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内北纬:27°52'22" 东经:115°28'07"),厂区北面为江西赣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东北方向为江西化工有限公司,东临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南侧为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西面为江西金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邦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新干县鑫吉新资源有限公司等

项目位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西面,属扩建工程。以2,4-D、异辛醇、一水硫酸氢钠、盐酸等为原料,通过酯化反应、脱溶、过滤制得2,4-D异辛酯。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1)主体工程:制剂车间

(2)贮运工程:本项目新建1个罐区,在罐区内新建1180m3异辛醇原料储罐,3个异辛酯储罐;辅助及公用工程:本项目依托原有配电房、机柜间和消防泵房、氮气缓冲罐;

(3)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新增,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一级碱吸收、布袋除尘+二级碱吸收工艺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固废暂存设施等依托厂区现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6月委托江西章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建设10000t/a2,4-D异辛酯生产装置、20000t/a2,4-D二甲胺盐水剂生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73日下达了《关于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建设10000t/a2,4-D异辛酯生产装置、20000t/a2,4-D二甲胺盐水剂生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20]68号),20000t/a2,4-D二甲胺盐水剂生产装置暂未建设。20228月,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6月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0824060765267T001P

项目开工时间:202110月。

项目竣工/调试运行时间:20226月。

该项目从立项至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4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2万元,占总投资的8.84%。项目实际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0万元,占总投资的5.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10000t/a2,4-D异辛酯生产装置及配套的污染防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酯化反应废气等由环评的活性炭吸附排放,优化为冷凝+活性炭吸附+一级碱吸收处理;投料口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由负压收集+布袋除尘优化为负压收集+布袋除尘+二级碱吸收处理,两股废气共用一根DA003排气筒(25米高)。

此外,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含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所有废水一起依托厂内现有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A/O+二级沉淀池+氧化池+终沉池等处理工艺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废气主要有酯化反应废气、第一次脱溶废气、粗酯第一次过滤废气、第二次脱溶废气、粗酯第二次过滤废气、投料废气。其中酯化反应废气、第一次脱溶废气、粗酯第一次过滤废气、第二次脱溶废气、粗酯第二次过滤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一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密闭、加强通风、加强管理、加强清扫、绿化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泵类、风机、离心机、空压机和压缩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将生产区内建筑物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密闭、设置独立的减震基础、植树绿化等,以吸收、衰减噪声,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2,4-D异辛酯过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其中2,4-D异辛酯过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布袋、废包装材料为危险废物,依托厂内已有的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

在生产车间、罐区、废水池均采取了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在厂区设置7处地下水监测井,并每年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工程确保事故池满足相应容积的废水应急处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吉安市新干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且配套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 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及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的废气、废水、雨水和噪声等排放口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各污染物排放口已设置标识牌。废水排放口按环保要求安装了pH值、流量、CODCr、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数据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废气DA003排气筒已安装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装置。

3.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新建制剂车间周边100m,储罐区周边50m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废水总排口中pH值、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石油类、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监测值均满足监测值均满足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AOX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一级标准。

2.废气

废气排放氯化氢、颗粒物监测值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1限值;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1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3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3限值要求;车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投产后,其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均满足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下水

厂区7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Ⅲ类水质标准。

2.土壤

验收监测期间,异辛酯项目所在区、污水处理站西南角土壤能够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外排废水、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了10000t/a2,4-D异辛酯生产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验收报告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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